长春著作权纠纷事件的管辖地异议 商标专利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经过其相关权利人的授权已经取得了《功夫瑜伽》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性信息网略传播权,而后在2017年6月19日发现中国移动未经许可就在旗下运营的“云视界”手机客户端向社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在线播放服务。

原告称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应停止在手机客户端提供的在线播放服务,并进行经济损失赔偿。而被告易视腾答辩称原告爱奇艺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发生在北京市东城区,因此对管辖权的所在地提出了异议。而自身公司属于江苏省。中国移动公司并未实施过侵权行为。

然而,根据诉讼法规定,被告两家公司虽同属于不同地区,但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原告可向任何一个人民法院起诉。那么手机客户端中的网络传播权具体提供方是谁则成为审查的重点。

最终将由北京市东城区的法院进行最终审理。